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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企业内的底层职工也是“垄奴”
  湖南频道 ( 2006-08-15 08:55:49 ) 作者: 岳建国 稿件来源: 潇湘晨报

 浙江湖州市电力局发生了这样一件奇闻:从局领导到普通职工每人出资1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然而,到购房时,局领导却得到可获50万元利润的联体别墅,而普通职工只能选择高层楼房,如果这种高层楼房是贷款所买,按现有市场价算还会赔钱,此事引起职工强烈不满。(见8月14日《工人日报》)

    此消息告诉我们,只要行政性垄断体制普遍存在,不但不会有大面积的和谐局面,而且每一个社会细胞内都充满了愤怒和纠纷,即使在行政垄断的受益群体内部也不能幸免。

    没有消费选择权的所有消费者不得不成为痛苦的“垄奴”。那么,在企业内部,寡头们为何也敢肆无忌惮地践踏底层职工?这是因为这些行政垄断企业就像是一个比真正的行政机关更加缺乏民主气氛的封闭的官场。尽管底层职工也能享受到一些“特权”,但是,为了维持这个金饭碗,他们也只能奉行“大‘气’化小、小‘气’化了”的生存法则。缺乏限制的权力其特性是要通吃,垄断寡头们自然就把他们也纳入“垄奴”的行列。

    其实,“垄奴”的队伍是非常庞大的。电信、自来水、暖气、邮政、铁路、石油、烟草、民航等行政垄断部门都和电力部门一样,一面将广大消费者搞成“垄奴”,一方面将内部底层职工也搞成“垄奴”。而行政垄断企业之间又互为“垄奴”——电力职工很可能因手机收费过高而生气,而电信职工也可能因民航的霸王条款而受伤。个体之间如此,行政性垄断企业之间也不例外。总之,大家都因垄断而互相折磨,互相受罪。

    因此,打破行政性垄断,解放所有的“垄奴”,并非就是单纯的割某个垄断部门的肉,而是为了所有人都能过上顺心的和谐生活,包括垄断部门的底层员工在内。 (实习编辑:彭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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