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发放1亿元消费券
覆盖餐饮、加油、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四大民生消费领域
湖南日报10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可心)今天,湖南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将于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乐享湖南·湘当有惠”消费券发放活动。本次消费券发放总金额达1亿元,重点覆盖餐饮、加油、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四大民生消费领域,其中餐饮领域占比65%、达6500万元,加油和家政服务领域各占12.5%,美容美发领域占比10%。
为适配不同消费层次需求,消费券设置多档面额,覆盖小额日常消费至大额服务支出。餐饮类设置15元(满50元可用)、28元(满100元可用)、58元(满200元可用)、128元(满500元可用)、268元(满1000元可用)共五档;加油类推出20元(满100元可用)、40元(满200元可用)、60元(满300元可用)三档;家政服务类提供45元(满200元可用)、75元(满300元可用)、100元(满400元可用)、268元(满1000元可用)、500元(满2000元可用)五档;美容美发类设置8元(满30元可用)、25元(满100元可用)、50元(满200元可用)、80元(满300元可用)四档。
消费券采取“商户报名、审核公示”和“消费者线上报名、公证摇号中签”方式发放。首轮商户报名于10月18日启动,在湖南省内登记经营的相关行业企业、商户主体均可通过各消费券发放的执行平台报名,审核公示后即可参与消费核销。
首轮消费者报名于10月23日启动,消费者可登录支付宝、云闪付、美团、抖音等指定合作平台的App,进入“乐享湖南·湘当有惠”活动专区报名。每轮报名结束后,由公证机构摇号确定中签名单,电子券将自动发放至中签用户平台账户,中签消费者在核销期内到相应的商户消费核销。本次消费券可与商户原有优惠、折扣、满减等活动叠加使用,实现“折上折”,让消费者享受更多实惠。
为保障活动的公平性与公正性,活动方明确规定,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得用于预付卡充值等非指定用途,严禁转售、套现、刷单等违规行为。如发现违规操作,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用户的参与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