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绥宁县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
绥宁县聚焦饮用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建立虾子溪饮用水源、红岩坝断面等4个重要地表水体监测断面常态化管控机制,水质均稳定保持Ⅱ类以上,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
“十四五”期间,绥宁县持续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累计建成金屋塘镇、瓦屋塘镇等6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集中池22座、四格池及三格改四格池260座,新增1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标村,治理率从2020年底的48.83%提升至57.67%。
绥宁县聚焦工业污染、扬尘污染、移动源污染等领域,推进重点工业窑炉治理和VOCs深度整治,加强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强化道路、工地扬尘精细化治理,严抓秸秆禁烧常态化巡查,针对大气污染特护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绥宁县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编制完成《绥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土壤环境风险分级管控。先后开展岩田锰业、祥和矿业等优先监管地块土壤状况调查,对合力铁矿等3家企业尾矿库实施常态化监控。完成安康医院、妇幼保健院二期等4个拟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评估,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所有土壤治理项目均通过成效评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同时,绥宁县深入开展生态文明“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2022年11月,绥宁县成功创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截至2025年底,全县建成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村22个,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2个、市级示范乡镇8个、示范村69个。(夏云凤 宋三龙 刘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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