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三个认识
政法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作为党委及政法委,既要理直气壮地支持政法机关正确执法,确保执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又要防止个别政法部门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名排斥党的领导和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认识和解决。
一、必须充分认识到严格执法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相辅相成。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严格执法,依法查办各类案件件,否则,违法犯罪现象就会滋生蔓延,稳定的环境就无法创造,社会主义各项建设就无法进行,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特别是在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政法机关必须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为发展一方经济而出台的重大举措。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而言,有人认为目前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严格执法案子办多了会影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其实优化的经济发展环境应该是政策正确、社会稳定、市场有序权益有保障的经济环境。所谓政策正确,是指制定的政策要符合中央有关规定精神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社会稳定是优化经济环境的前提,是经济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经济环境;市场有序,是指要有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如果"四乱"现象泛滥,假冒伪劣充斥,蒙骗欺诈肆虐,经济发展环境谈何优化;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主要指投资者、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这一切,最重要的是靠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来实现。办案是政法机关对改革、发展、稳定最直接、最有效地服务。只有通过严格执法,依法积极办案,才能保障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如果社会丑恶势力盛行,就直接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就不可能优化。因此,严格执法促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同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必须严格执法,二者相辅相成。在办案中,作为政法各部门既要讲法律效果,又要讲社会效果,既要讲原则,又要讲谋略。如对正在建设中的重大工程项目,工程负责人出现的违法犯罪现象,要慎办或缓办,以防止工程停工,影响工程进度;对生产经营状况好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中发生的犯罪,在线索模糊,事实不清的情况,要切实按照一要慎谨,二要务必搞准的原则,秘密初查,以防止引起人心波动,影响企业对外的形象;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可以抓人的情况下,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以便搞好工作的衔接,防止生产、经营脱节。对依法追缴的赃款、赃物要按
一定的比例返回给发案单位作为生产启动资金。这样不但法律效果好,而且社会效果也好,也是优化经济环境所要求的。
二、必须充分认识到党委领导正常过问案件不等同于说情干扰。当前,在一些地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说情、打招呼等干扰办案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时,说情干扰的更多,而且有的是权高位重的党委领导,这成了影响严格执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导致了政法干警甚至是政法部门有抵触、反感情绪。对于个别党委领导因私情说情、打招呼,则是党纪和法律不允许的。如果对那些影响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复杂的案件,党委领导进行过问是正常、必要的,作为政法各部门及政法干警,决不要把党委领导过问案件简单地与说情打招呼、干扰办案等同起来。要注意多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党委领导因工作关系过问的案件,可能这个案子在当地影响大,群众都很关注,不处理好会产生不良后果;或者案件不但重大,而且很复杂,难以准确处理好;或者在办案中干扰阻力大,仅凭政法部门单枪匹马难以解决好;或者人民群众和发案单位对案件的查处不满意,可能存在违法办案,执法不严等问题。出于这些考虑,党委领导进行过问,不但体现了党委的重视、关心、支持,还有利于帮助政法部门排除干扰和阻力,严格依法办案,避免工作失误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而且能鼓舞干警士气,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因此,对待党委领导过问案情的问题。一是对于正常的必要的过问要认真汇报,如实反映情况。特别是对于党委集体过问的案件,要认真准备,全面准确地汇报,同时对于要案实行党内请示的报告制度,及时主动报告,引起党委重视,取得支持;二是要认真听取党委领导的意见,正确领会意图、正确的意见要照办,有悖于事实和法律的意见要作好说明解释,取得理解与支持,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通过上级党委或者上级政法业务部门协调统一;三是对于个别领导不讲原则,说情干扰的,应该多讲明情况,多作解释,加以劝阻,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组织或者有上级部门帮助排除干扰阻力,以维护党的威信,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必须充分认识到党内联合办公讨论案件有利于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党内联合办公讨论案件主要是指由党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各部门和人大、政府、政协有关方面的人员成立政法领导小组参与讨论一些重疑难案件,以求得案件的及时正确处理。这是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用于处理案件的方法。对于这一点仍有一些政法干警和党委个别领导同志有不同的认识,认为这样做干扰了政法干警和政法部门依法办案,不利于领导抓大事,谋全局,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党对政法工作组织领导的一个具体体现,就是要督促和监督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能。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协调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党委政法领导小组对具体案件的讨论,实行党内联合办公会议制度主要是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能,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组织研究讨论重大疑难案件,推动案件的查处。对那些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政法各部门在事实和定性方面意见分歧大,面临的干扰多、阻力大,处理难的案件,报请党委政法委及时召开党内联合办公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有利于集思广益、统一认识、排除干扰和阻力,防止欠拖不决,互相推诿。当然,党内联合办公讨论案件,是针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疑难案件,讨论的目的是充分综合政法各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如何处理,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至于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中的具体工作仍然按政法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党委政法领导小组不要直接参与案件在各个环节的查处工作,不能越俎代疱变成联合办案组替代和行使办案职能部门的权力,否则就会导致工作错位和越位,影响政法各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影响依法办案。
正确处理四个问题
政法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因此,党委必须领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其职权,帮助改善执法环境,解决办案经费及交通讯设施等执法条件,排除在办案中碰到的干扰和阻力。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党委的坚强领导,政法工作就无法开展,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也是一句空话。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可见,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权力是一致的,那种把两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认识和作法是片面的。作为党委及政法委,既要理直气壮地支持政法机关正确执法,确保执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又要防止个别政法部门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名排斥党的领导和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认识和解决。
一、正确认识严格执法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相辅相成的问题。政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严格执法,依法查办各类条件,否则,违法犯罪现象就会滋生蔓延,稳定的环境就无法创造,社会主义各项建设就无法进行,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特别是在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政法机关必须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为发展一方经济而出台的重大举措。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而言,有人认为目前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严格执法案子办多了会影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其实优化的经济发展环境应该是政策正确、社会稳定、市场有序权益有保障的经济环境。所谓政策正确,是指制定的政策要符合中央有关规定精神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社会稳定是优化经济环境的前提,是经济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经济环境;市场有序,是指要有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如果"四乱"现象泛滥,假冒伪劣充斥,蒙骗欺诈肆虐,经济发展工作环境谈何优化;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主要指投资者、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这一切,最重要的是靠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来实现,办案是政法机关对改革、发展、稳定最直接、最有效地服务,只有通过严格执法,依法积极办案,才能保障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如果社会丑恶势力盛行,就直接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就不可能优化。因此,严格执法促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同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必须严格执法,二者相辅相成。在办案中,作为政法各部门既要讲法律效果,又要讲社会效果,既要讲原则,又要讲谋略。如对正在建设中的重大工程项目,工程负责人出现的违法犯罪现象,要慎办或缓办,以防止工程停工,影响工程进度;对生产经营状况好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中发生的犯罪,在线索模糊,事实不清的情况,要切实按照一要慎谨,二要务必搞准的原则,秘密初查,以防止引起人心波动,影响企业对外的形象,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可以抓人的情况下,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以便搞好工作的衔接,防止生产、经营脱节。对依法追缴的赃款、赃物要按
一定的比例返回给发案单位作为生产启动资金。这样不但法律效果好,而且社会效果也好,也是优化经济环境所要求的。
二、全面理解党委领导正常过问案件不等同于说情干扰的问题。当前,在一些地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说情、打招呼等干扰办案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时,说情干扰的更多,而且有的是权高位重的领导干部,这成了影响严格执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导致了政法干警甚至是政法部门有抵触、反感情绪。对于个别党委领导因私情说情、打招呼,则是党纪和法律不允许的。如果对那些影响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复杂的案件党委领导进行过问是正常的,必要的,作为政法各部门及政法干警,决不要把党委领导过问案件简单地与说情打招呼、干扰办案等同起来。要注意多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党委领导因工作关系过问的案件,可能这个案子在当地影响大,群众都很关注,不处理好会产生不良后果;或者案件不但重大,而且很复杂,难以准确处理好;或者在办案中干扰阻力大,仅凭政法部门单枪匹马难以解决好;或者人民群众和发案单位对案件的查处不满意,可能存在违法办案,执法不严等问题。出于这些考虑,党委领导进行过问,不但体现了党委的重视、关心、支持,还有利于帮助政法部门排除干扰和阻力,严格依法办案,避免工作失误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而且能鼓舞干警士气,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因此,对待党委领导过问案情的问题。一是对于正常的必要的过问要认真汇报,如实反映情况。特别是对于党委集体过问的案件,要认真准备,全面准确地汇报,同时对于要案实行党内请示的报告制度,及时主动报告,引起党委重视,取得支持;二是要认真听取党委领导的意见,正确领会意图、正确的意见要照办,有悖于事实和法律的意见要作好说明解释,取得理解与支持,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通过上级党委或者上级政法业务部门协调统一;三是对于个别领导不讲原则,说情干扰的,应该多讲明情况,多作解释,加以劝阻,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组织或者有上级部门帮助排除干扰阻力,以维护党的威信,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准确把握党内联合办公讨论案件有利于依法办案的问题。党内联合办公讨论案件主要是指由党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各部门和人大、政府、政协有关方面的人员成立政法领导小组参与讨论一些重疑难案件,以求得案件的及法正确处理。这是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用于处理案件的方法。对于这一点仍有一些政法干警和党委个别领导同志有不同的认识,认为这样做干扰了政法干警和政法部门依法办案,不利于领导抓大事,谋全局,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党对政法工作组织领导的一个具体体现,就是要督促和监督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能。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协调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党委政法领导小组对具体案件的讨论,实行党内联合办公会议制度主要是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能,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组织研究讨论重大疑难案件,推动案件的查处。对那些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政法各部门在事实和定性方面意见分歧大,面临的干扰多、阻力大,处理难的案件报请党委政法委及时召开党内联合办公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有利于集思广益、统一认识、排除干扰和阻力,防止欠拖不决,互相推诿。当然,党内联合办公讨论案件,是针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疑难案件,讨论的目的是充分综合政法各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如何处理,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至于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中的具体工作仍然按政法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党委政法领导小组要直接参与案件在各个环节的查处工作,不能越俎代疱变成联合办案组替代和行使办案职能部门的权力,否则就会导致工作错位和越位,影响政法各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影响依法办案。
四、正确看待执法态度是内因,执法环境是外因的问题。目前,在一些地方,执法环境有些不尽人意,如群众的素质不高,认为办案是政法部门的工作,与已无关,不敢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也不愿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方面的线索,有的甚至不愿作证,不诚实作证,从而给政法部门调查取证带来因难;还有的政法部门办案经费困难、办案的设施落后、干警的待遇差;还有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说情干扰办案严重。面临这些问题,如果萎靡不振、怨天尤人,工作将会越来越被动,只有从主观上找原因,鼓足干劲,克服困难,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才是唯一出路,要知道不积极办案就是失职渎职,就是执法不公,本身的执法态度,执法水平对执法环境有着重大的影响。如有些群众不协助配合政法机关办案,从另一方面反映我们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不高,人民群众不信任放心,同时也说明我们对自身的工作宣传不够,人民群众不了解我们的工作;如在办案时遇到的说情干扰办案的现象,这说明我们向党委请示汇报不够,寻求支持不够;如经费困难、办案设施落后方面的问题,纵然与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关系,另一个方面说明我们不善于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因此,我们应通过主观努力,按照有为才有位的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来不断改善执法环境,主要的是要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传统,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有力地打击犯罪,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让人民群众和蔼可亲,信赖放心,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胆颤心惊,以优异的成绩让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满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理解政法工作,从而支持政法工作,这样就会获得广泛的重视和支持,执法环境就会不断地得到改善。(中共双牌县委副书记
何世平 )(编辑 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