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省会一些大的商场、超市采访时看到,目前我省消费品市场人气旺盛,特别是化妆品、金银珠宝、通讯产品、汽车等高档商品买卖持续活跃。据省统计局的统计,上半年全省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918.53亿元,同比增长21.2%,比上年同期加快4个百分点,剔除物价上涨的因素,实际增长14.1%,比上年同期加快2.1个百分点,显示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我省消费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体现出4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在城市消费繁荣的同时,农村消费增速加快。1-6月,我省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3.8%,农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7.6%。城市市场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6个百分点,农村市场增速加快2.3个百分点。二是限额以上企业经营增势强劲。1-6月,全省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累计完成的零售额同比增长26.0%,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0.5%。三是消费升级加快,高档类、发展型商品消费大幅增加。特别是家具类、化妆品类、通讯器材类、金银珠宝类、汽车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销售保持高速增长,增幅分别为39.4%、34.7%、32.1%、30.1%、27.3%和23.0%;四是传统的食品类、服装类商品的消费依然增幅不减。
我省消费品市场的繁荣,反映了我省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据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96.05元,增长11.7%,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402.16元,增长14.4%。随着各级政府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居民收入的补贴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出台了一系列调整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和各项支农惠农的政策,促进了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的增长;再加上各级政府加大了社会保障的投入,致力于解决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使居民对未来预期看好,消费信心增强,消费需求不断增长,消费需求和消费水平也不断提升,为消费市场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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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同比加快4个百分点,这说明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在逐步增大。尤其是消费升级步伐加快,如汽车、家具、金银珠宝、家用电器、音像器材、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都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的增长,这表明居民在重点领域的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
(编辑 黄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