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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刘少奇”诗词联大奖赛征稿启事
  湖南频道 ( 2008-08-27 17:10:55 ) 作者: 稿件来源: 新华网湖南频道

    为了隆重纪念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已故国家主席刘少奇同志诞辰110周年,深切缅怀刘少奇同志的丰功伟绩,认真学习他的公仆风范,大力弘扬他的高尚品格,并展示刘少奇故里景区“三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湖南省诗词协会、刘少奇故里管理局和湖南省岳麓诗社联合举办“缅怀人民公仆刘少奇”全国诗词联大奖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稿内容

    1、缅怀刘少奇同志的丰功伟绩;2、歌颂、弘扬刘少奇同志的公仆风范和高尚品格;3、赞美刘少奇故里的秀美风光和长沙的巨大变化等。

    二、征稿要求:

    1、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语言精练;

    2、符合诗词、联格律,诗词在同一首作品中不能新旧声韵混用,使用新声韵必须在标题后注明。

    3、寄送参赛诗、词、联作品,每人不超过6首(副),本次大赛不收新体诗。

    4、请作者将参赛作品用A4纸张打印,一稿一纸两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另一份只打印作品标题和正文,便于编号评审。手抄稿或其复印件不能作为有效参赛稿并作废稿处理。

    5、截稿日期为2008年10月20日(以邮戳为准)。

    稿件投寄地址:长沙市营盘东路69号湖南省诗词协会办公室。

    邮编410005

    传真:0731-4437215 或投寄电子邮箱:(E-mail):Huaminglou@126.com

    湖南省诗协联系人:郭效仪、吴宁娜;

    联系电话:0731-4437215

    三、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每名5000元;二等奖4名,每名2000元;三等奖8名,每名1000元;优秀奖100名,发给获奖证书。

    四、本次大赛完全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参赛稿件。将由著名诗词联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隐名)初评、复评、终评三段式评审,在《湖南诗词》等报刊上公布评奖结果。

    五、相关说明:所有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自主使用,并拥有出书版权,不另付作者稿酬。

“缅怀人民公仆刘少奇”全国诗词联大奖赛组委会

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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