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严格规范年终检查评比活动,优化交通发展环境,减轻了基层单位负担,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交通建设管理中。
一是自查自纠,缩减评比检查项目。该厅规定,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依据或上级党委、政府没有明确要求的检查评比项目,一律取消;可搞可不搞的检查评比,坚决不搞;必须开展的检查督促工作,能合并开展的合并进行。过去,全省交通系统年终检查评比活动有40多项,今年减少了20多项,减少一半以上。
二是严格审批,实行集中审定制度。凡以厅或厅直单位名义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均由厅务会统一研究审定;以市州交通部门名义组织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按同级党委政府规定程序报批;各单位实行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控制检查考评项目,坚决杜绝乱检查、乱评比行为。
三是创新方式,增强检查评比效果。省公路局由局领导带队,对60多项量化指标在公路现场核实。厅直其他单位有的明查暗访,有的采取统一检查、分头评分的办法,对基层单位实行一次性综合考评,避免内容的交叉重复。
四是严明纪律,规范检查考评行为。对经批准组织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轻车简从,严禁检查考核人员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等,严禁铺张浪费、迎来送往,超标准接待。
(编辑 黄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