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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级干部曾国华雇凶伤情妇始末
  湖南频道 ( 2006-09-05 08:48:39 ) 作者: 何淼玲 罗旭霖 焦焰 冯苹 黄海珍 稿件来源: 湖南日报


    因不满已交往7年的情妇对自己的严格管束,曾先后担任省邮电学校校长、省专用通信管理局局长的副厅级干部曾国华竟雇凶杀伤情妇,造成情妇在自己车内被人捅伤10刀。日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对曾国华提起公诉。

    曾国华,这个忽视党性修养,自我放纵、道德品质败坏的党员领导干部,最终因包养情妇引发血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庄严的审判。
    不堪纠缠,密谋教训情妇

    早在1998年,曾国华任省邮电学校校长时就认识了省某艺校的音乐老师、已离异的贺某,两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2001年,曾的妻子发现了他们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为了挽救自己的婚姻,曾妻拿出5万元给贺某,要求贺某远离自己的丈夫。贺某遂与曾协议分手。可是,还不到一年时间,曾与贺某在朋友的穿针引线下又见面了,并迅速恢复了情人关系。

    从最初的交往,到后来的恢复关系,贺某一直对曾国华管束特别严格。曾国华称:“她随时追问我的行踪,查看我的手机详单,严禁我与别的女性交往,甚至连我交朋友都管。”贺某与曾之间还有着许多约定,比如:曾每天到办公室后要打电话给贺某,报告自己上班了;下班后,曾要用家里的座机拨打贺某的手机,以显示他已回家;曾每隔一两个小时,要拨打贺某的手机,让贺某知道他在哪里。

    时间一长,曾国华对这样的管束很反感。曾的朋友、在某杂志社工作的张某对曾说:“这个堂客管得也太宽了,是没挨打的缘故,一定要教训一下她。”曾说:“教训一下她也值,把她搞伤住院,哪怕只要一个星期不见她,我也觉得舒服些。”

    就这样,曾国华和张某开始预谋如何教训贺某。张某提出,自己有两个老乡能干这事,但需要按每人3万元的标准支付费用,并建议以假装街头抢劫的方式来掩盖故意伤人的事实。曾欣然允诺,但前提是“不要伤她太重,只要让她住院就行”。之后,曾和张某先后向张某的两个同乡介绍了贺某的住址和车牌号码,并由曾支付了前期经费3万元。

    狠捅10刀,见证“爱的宣言”

    2005年10月2日,当贺某开车又一次出现在曾国华住处附近,准备监视曾的行踪时,有两个人“刷”地冲上了贺某的车,一个坐在副驾驶座,一个坐在后座。这两个人正是由曾同意,张某安排的专门来找贺某麻烦的凶手。

    “快,将你的钱包拿出来!”在凶手的威胁下,贺某无奈地将钱包里的2000元掏了出来,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凶手醉翁之意不在酒,趁着自己心惊胆战之时,用一把长长的水果刀在她身上狠狠地捅了几刀。“他们对我右腹部刺了5刀,左手指刺了3刀,右手肘部1刀,额头上1刀,共有10刀。”案发后,贺某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心有余悸地说。

    最后,凶手还在贺某的手提包里使劲翻了翻。原来,在曾国华和贺某交往期间,曾给贺某写了好几份保证书,保证内容无奇不有:“以后再也不让贺某生气”、“60岁时一定和贺某结婚”、“每星期和贺某发生3次性关系”,这些所谓的“爱的宣言”被贺某一份份收藏起来,却也成了曾某心中的“定时炸弹”。为此,曾多次通过张某向凶手交代,一定要将那几张条子给找回来。

    在周围群众和110警察的帮助下,贺某前往附近医院医治。正在老家过国庆的曾国华恰在这时打来电话,得知贺某遭劫并受伤。他当即打电话给张某,询问是否张某请的凶手所为,在获得准确答复后,于当晚向凶手支付了4万元酬金。

    血案发生后,曾国华一直对贺某嘘寒问暖。贺某出院后,曾还多次向贺某谎称,他知道近期类似的抢劫事件发生了两起,一起在芙蓉路上,一起在贺龙体育馆附近。

    可这一切并未瞒过贺某的眼睛,反而让心灰意冷的贺某坚定了举报自己情夫的决心。曾由此案发。

    领导干部要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曾国华这次因雇凶杀伤情妇而东窗事发,毁了前程,可见,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抵制不住诱惑,放纵自己,包养情妇,是早晚要马失前蹄的。一些党员干部以为,只要自己在政治上、原则上、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不犯错误,在生活小节上违一点规,打一下擦边球,算不了什么,也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可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党员就是因为在小事上放松自己,从而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实践证明,从小节不保到大节丧失,是党员领导干部走向深渊的普遍规律。

    纪检监察部门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坚决抵制和克服享乐主义等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人生观价值观的侵蚀,在思想、言论、行动上,用党性原则严格约束自己,时刻绷紧道德这根弦,自觉地用党性原则对照自己的一言一行。只有这样,才能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做一个道德品质高尚、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公仆。

(编辑: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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