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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反腐院长"398万非法所得获刑13年
  湖南频道 ( 2006-12-06 09:06:15 ) 作者: 稿件来源: 三湘都市报

   在常德医疗界,该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易华文曾因抵制商业贿赂而闻名,去年5月,他向全市所有医院发出倡议:坚决抵制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红包等不正之风。遗憾的是,仅仅4个月不到,这位抵制红包的院长就因接受医疗贿赂被有关部门带走。经过1年多的调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向媒体公布,易华文的非法所得人民币多达398万多元,其中查明受贿的8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8万元,法院一审判决:易华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抓获前晚还在打“业务牌”

    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易华文于2005年9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对易华文立案侦查时,查获其拥有财产596万元,除2000年以来的两夫妇的100多万元合法收入外,他将近400万的家庭财产非法。其中,他向药价宣战的当月,就曾接受某公司的20万贿赂。

    在法庭上,易华文不断为自己开脱,以与某某人不认识等为由拒绝承认部分受贿事实。

    可笑的是,几次与当事人联络,他都留下了手机短信。事发之后,检察机关通过这些短信,找到了相关当事人。其中一位当事人很“爽快”地向办案人员承认钱是他送的,而且就在易被检察机关抓获的前夜,他还在陪易华文打所谓的“业务牌”。

398万元人民币非法所得

    常德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上半年至2005年8月期间,被告人易华文利用其担任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德山分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医疗器械采购、药品采购方面,先后收受周某、陈某等人贿赂人民币共计89.3万元。另外,被告人易华文的非法所得额为人民币398.27861万元,其中,其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财产差额为人民币308.97861万元。据此,日前,常德市中级法院对易华文受贿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易华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398.27861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编辑:黄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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