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抵红利
刘敏告诉记者,2001年8月,周某在郴州义源酒店送给雷渊利600英镑;2001年至2004年春节,周某每年均在义源酒店送给雷渊利1万元,共计4万元; 2005年春节前,周某在郴州御泉大酒店,送给雷渊利5000元。
刘敏说,雷渊利与周某之间的“讲义气”,更多的是一种权钱交易。雷渊利每次帮周某一个什么忙,必然伴随着雷渊利向周某要钱,或者暗示周某向他送钱。
当然,雷渊利在收受小额礼金的同时,一直惦记着两人“合作”的开发项目。鲁塘市场不是赚了四五百万元吗?分一半就有两百多万元。2003年11 月,雷渊利向周某要了一个兴旺步行街的门面,给其另一个情妇黄某开办天元茶楼。双方约定,以这个门面冲抵雷渊利在鲁塘市场项目上的“红利”。
据雷渊利庭审时回忆,他冒着很大风险为周某挪用公款,而项目建好后一分钱都没得到。可周又告诉他,鲁塘大市场赚了四五百万元,他就想趁这个机会向周某要几百平方米的房子,作为自己与他合伙应该分的利润。
为了掩人耳目,他先叫人和周某签订了假的购房合同,再安排此人与黄某的母亲签订了一份假的租赁合同,造成黄某的茶楼是租来的假象。
经有关部门鉴定,按当时的市场价计算,该商业铺面价值226万元。
有趣的是,雷渊利在法庭上庭审时还认为,鲁塘市场项目的利润按五五分成的话,光这个门面还不够,周某还欠了他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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