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风暴 >> 省内动态
醴陵检察院着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
  湖南频道 ( 2008-02-29 10:52:33 ) 作者: 谭德辉 稿件来源: 新华网湖南频道

   新华网湖南频道长沙2月29日电(谭德辉)2008年醴陵市检察院反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两级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反腐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运用检察一体化的侦查机制和“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法,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等形式,集中力量查办关注民生问题大案要案,大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此,自侦部门着力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加强举报工作,拓展案源。在重视传统线索来源的基础上, 加大对“隐性线索”挖掘力度。自侦部门从依赖传统举报、移送等案上门转变为增强职业敏感性,依法主动出击,摸排线索,从新闻媒体、街谈巷议中发现线索,在重大活动中及时捕捉信息。进一步研究举报渠道,加强举报宣传,通过举报周宣传活动,经常性宣传不断拓展收集线索,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自己门户网站,用于宣传检察业务和本院工作情况,在网上开通在线举报,进行网上答疑,使群众了解检察机关树立打击职务犯罪鲜明旗帜和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群众举报热情就会高涨,为查办案件提供了充足的案源。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依法执政和严格执法。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两反”部门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发的特点和规律,从传统的高发领域的案件转变成资金密集领域、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行业和垄断行业的案件,着力查办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抓住关系民生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救济资金、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针对新农村容易诱发职务犯罪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等专项行动。健全和完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法,深挖窝案串案,扩大办案效果,加强科技手段在侦查工作中运用,不断提高突破案件和揭露犯罪能力。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是对办案人员基本要求,也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和完善自侦案件工作规范制度,是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司法评议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开展规范法律文书、规范办案流程、制定和规范侦查工作方案,有效减少执法办案中随意性,落实高检院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 报备”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侦查活动中重要环节监督,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脑制作文书、讯问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不断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规范办案行为,有效防止办案中违法情形的发生。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加强预防调查、预防分析,更加注重专项预防、个案预防与系统预防相结合,检察机关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工作机制。健全与行政执法之间相配合协调机制,突出抓好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和安全生产等行业和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检察机关在某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中时,注重警示教育,预防宣传和防控治理。协助该行业和领域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使被预防行业和领域不再发生此类职务犯罪。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五个一”制度,以推进行业和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编辑 黄廉德)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