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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兴法院爆炸案疑犯落网 曾做三次爆炸试验

时间: 2005-03-16 08:32  来源:新京报  作者:南方都市报记者柯鸿海
  

法院5号楼和旁边家属楼被震碎的玻璃,已被扫成一小堆一小堆的。南方都市报记者柯鸿海摄

发生爆炸案的法院没有用围墙围死,周围皆可自由出入

    据《新京报》3月16日报道  3月7日,轰动一时的湖南郴州市永兴县法院爆炸案两疑犯被当地警方抓获。疑犯黄运财、王小华为一对夫妇,永兴县人,警方目前正在对案情进行进一步调查。据了解,2002年,黄运财的儿子黄虎在当地煤矿做工时被绞断右手,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黄运财向永兴县法院提起诉讼,而被炸死的法官曹华正是该案的合议庭成员。

    曾做过三次爆炸试验

    今年2月25日晚8时许,湖南郴州市永兴县法院5号家属楼下发生一起爆炸案,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曹华被炸死,法院院长李开清和院办公室主任曹兴虎被炸伤。

    永兴县公安局长郭水平透露,爆炸案发后引起公安部高度关注。湖南省公安厅、郴州市公安局和永兴县公安局组织了由70余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3月7日下午,专案组在湘阴渡镇抓获了正在煤矿上班的疑犯黄运财,随后又在黄家抓获了其妻王小华。据知情者透露,疑犯在2月25日前,曾对放在永兴法院家属楼内的同一炸药做过三次试验,三次均成功爆炸。

    死者曾审问疑犯儿子

    “案子已经破了。”3月14日,目前主持永兴法院工作的刘副院长对记者称:“被炸死的庭长曹华曾审过黄虎向马家三煤矿索赔一案。”

    3月14日早8时30分,记者赶到湘阴渡镇夹口村,见到了疑犯黄运财之子、今年18岁的黄虎。据黄虎和其伯母介绍,2002年,时年15岁的黄虎在湘阴渡镇马家三煤矿开绞车时,黄虎右手被绞断手掌和4个手指,仅留下了大拇指,后被鉴定为六级伤残。

    黄虎父母随后向煤矿索赔6万元,但因该矿6个老板之一黄丙贵对此索赔有异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随后经调解,决定让矿方赔偿黄虎8万元,但因黄丙贵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双方又未能达成协议。于是2003年上半年,黄运财向永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矿方赔偿黄虎30万元。

    被炸死的曹华是该案合议庭成员,而此次法庭判决矿方赔偿黄虎1万多元。黄虎方不服,遂又向永兴县法院申诉,法院又改判矿方赔偿6万多元。

    黄虎称,在扣除诉讼费等各种费用后,他们只拿到了3万多元赔偿金。

    疑犯曾去过死者家

    3月14日,曹华的姐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在索赔案件处理的过程中,疑犯黄运财曾经去过曹华家一次,双方言谈和气,未曾有冲突。据曹华的姐姐、姐夫介绍,曹华今年33岁,妻子目前已下岗,有一个7岁的儿子,正读小学一年级。父亲70多岁,母亲60多岁,都是退休干部。(编辑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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