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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为郑筱萸的死而欢欣鼓舞吗
  湖南频道 ( 2007-07-11 09:58:01 ) 作者: 李万友 稿件来源: 红网

    据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10日上午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一个堂堂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身知责任重大,但他没能走出官商勾结的怪圈,更没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当回事,任职期间玩忽职守,利用事关国家和民生大计的药品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多次收受制药企业的贿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致使国家药品监管严重失序,给公众用药安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随着郑筱萸归案后,这只硕大的药鼠一时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人们对此深恶痛绝,希望法律早日严惩,以示警戒。
    
    如今,这只硕大的药鼠最终倒在了法律和正义的枪口下,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对于这样一个高官,由于其贪渎罪行对民众健康造成的伤害,杀他十次也难挽回因此死去的冤魂的生命。按理说,杀了郑筱萸我们应该为之欢欣鼓舞,但我们欢欣鼓舞得起来吗?
    
    正如知名旅美作家林达评论,“这样的高官因职务性的犯罪而判死刑,在当代世界却不多见,一个重要原因是,和一般谋杀罪不同,凡严重贪污渎职罪,必有制度上的原因。郑筱萸换言之,是制度便利了这样的犯罪,是制度上的问题诱发了这样的罪犯,只是杀了犯罪者,并不能解决制度上的问题。”
    
    拿这样的高官开斩,可见我们的反腐力度不可谓不大。虽说杀一儆十,但没有分析制度上导致腐败高官产生的问题,更没有挖到制度上的根子,腐败土壤依旧,我们没有理由就此相信反腐前景乐观,我们的形象也不见得就光彩起来了。再说,杀这样的高官又不是第一次,以前也杀过,可腐败高官照样出现,我相信谁也无法保证这会是最后一次。如果杀了这样的高官后,我们不从制度入手铲除滋生腐败高官的土壤,从根本解决制度上的问题,坚决杜绝腐败高官的再生,那么今后还会有多少个李筱萸、张筱萸等腐败高官,谁又会是最后一个判死的腐败高官,我们也不清楚?显然,郑筱萸的死令我们无法欢欣鼓舞得起来,也不该为之欢欣鼓舞。
    
    唯一能让我们欢欣鼓舞的,不是告诉我们反腐力度有多大,又杀了多高级别的腐败官员,而是要告诉我们已经调查弄清制度上的成因,进而修补改善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制度上的问题,不会再有新的郑筱萸产生。这才是我们应该为之欢欣鼓舞的事。
(编辑 黄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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