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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电信实业公司原副总经理受贿获刑5年
  湖南频道 ( 2008-11-19 09:22:30 ) 作者: 李春璞 谭丽霞 稿件来源: 长沙晚报

    据长沙晚报11月19日报道 近日,株洲市芦淞区法院对市电信实业公司原副总经理邱某宣判,邱某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其犯罪所得1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4月,邱某任市电话维修公司(集体性质)技术部负责人。1997年4月至2003年4月,该公司更名为株洲市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国有独资)。1995年,袁某(另案处理)承包了红旗南路的通信管道工程,时任市电话维修公司技术部主任的邱某放宽了技术要求标准,并签字表示验收合格、认可造价,及时给袁办理了结算。为了感谢邱的“关照”,工程完工后,袁送给邱5万元“感谢费”。1998年10月,邱某担任市电信局电话维修公司副经理。2000年12月,邱某出任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为了从邱手上承揽到更多的工程,袁某又于1999年6月、2002年4月先后两次共送了6万元钱给邱“装修房子”。在邱某的直接关照下,袁于1995年至2003年一直在该公司承接业务。

    2003年11月,邱某利用继续担任株洲市电信实业公司(此时为非国有性质)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李某没有参与投标的情况下,帮助其承接到了七一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业务。李为表示感谢,给邱送上1万元“感谢费”。 (编辑 李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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