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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高二仍不得报考 高考报名12月10-20日
  湖南频道 ( 2008-11-22 10:27:54 ) 作者: 徐媛 稿件来源: 长沙晚报

    据长沙晚报11月22日报道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20日,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条件与去年一致。按照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三类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但二者不能兼报。

    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等)一律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市州范围内县与县之间寄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确定;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高中毕业证(应届生凭市州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

    报考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和外省有关体育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凭学校推荐证明),报考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和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少年班、小语种、盲聋哑特教专业、职教师资班、推荐免试生的考生和保送生,到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或由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考生到报名点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后,再领取《报名登记表》(草表)、网报登录卡等材料。

    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须在网上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编辑 黄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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