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大第一医院发表书面说明,否认“非法行医”,称此前央视报道的“学生治死教授”事件,属于“严重失实”。(11月5日《新京报》)
医学教授熊卓为;因一个骨科手术死亡;其主治医生没有行医资格:该新闻中的每一个要素,都拥有无比的冲击力。而北大第一医院的书面说明,更是将这种要素组合,反衬得益加引人注目。
虽然新闻将重点放在了行医资格这个问题上,但我想,这个问题的提出乃至反复强调,并不足以让人感到满意。没有行医资格而在医院看病,或许是“正常”的。毕竟,哪个医院里没有实习生呢?而实习生没有行医资格,也是“自然”的。但问题只是一个行医资格吗?如果一个行业没有了规则,或者规则形同虚设,那么奇闻仅仅止于一个没有行医资格的实习医生吗?
更应该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是外行的我,能一开始就发现医疗事故的端倪吗?我只能在事后本能地怀疑,抑或在医院门口无助地哭诉?
由于专业门槛的存在,对医疗事故与医学难题之间的区分,拥有解释权的,往往是医院而不是患者。医院给出的解释,又常常是专业语言,它牢牢地掌握着解释权。这是医院能够将医疗责任抛给医学难题的一个前提,更是他们敢于漠视患者生命的前提。
现代社会,一个外行如何抉择专家意见?如果当事双方一边有专业背景,而另一边没有,解释权又该如何划分以达到平衡?这不仅是诉诸公堂的需要,也是日常生活中事无巨细的责任认定之需要。
要做到这一点,仍然要靠医学界制定一套普适性的行业规则来,以清理躲藏在其背后的“行业秘密”。这对于患者来说,多少算是医疗透明了。虽然“学生治死教授”的事件,算是一个奇闻。但我们如何肯定,这不是一个刚刚被发现的行业秘密呢?如果一个行业没有了透明规则,我们都可能是躺在病床上的熊卓为。(编辑 徐济恩)